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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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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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20年关账与2021年开帐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7 分享到: 打印

各部门及全校教职员工:

为了做好2020年度决算的准备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学院有关事业计划的完成和效益情况,现将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年终关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了保证年终账务结转工作的顺利进行,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于12月22日停止对外报账转账业务。各部门、个人已经发生的支出费用,务必于12月22日前完善报销手续并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报销。22日后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进行内部账务调整及年度决算,不再对外报销。各部门、个人在截止日后不再办理业务支出,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费用的,也需安排在2020年支付。学院安排的当年各类公用支出和专项经费的预算应抓紧执行。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2、对各部门的预借款项,无论何种情形,由借款人负责报账归还。凡有预借款项的人员,务必在2020年12月22日下班前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报销冲账。12月28日止仍未办理还款手续,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按相关规定,将对借款人暂停办理业务,结合部门目标责任,并将从其借款人工资和绩效中扣回。(借款情况可在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查询,若有疑问请打电话核实,电话:49578788)。

3、各部门应当坚持勤俭办学理念,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防止年底突击花钱;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经费使用审批责任,加强经费支出审核,各类经费的使用必须根据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的实际需要,以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合法票据办理财务报销。严禁虚构经济业务,虚开发票套取经费。

4、为保证账实相符,财务资产处也将于关账后对学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请各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配合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完成本年度资产清查工作。

5、2021年元旦过后开账。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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