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商学院大学生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第二次) | 45000 | 1 |
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45000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采购与招投标门户网站(https://cgzb.cqcvc.edu.cn:1392/)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全流程招标采购系统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之前,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采购与招投标门户网站(https://cgzb.cqcvc.edu.cn:1392/)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博学馆4楼招投标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 4 月 29 日北京时间 9:3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4月 29 日北京时间 10:00
(七)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 4月 29 日北京时间10:00
五、投标违约金
1.投标违约金金额=项目最高限价*2%;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对公转账方式缴纳投标违约金: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投标违约金汇款开户行及账号:
3.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川东城支行
3.2账号:31160401040003309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或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学校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查看;无论供应商查看,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或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
电 话:023-49570178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